谷歌同意支付 2800 萬美元,以了結(jié)一起集體訴訟。該訴訟稱,谷歌偏袒白人和亞裔員工,給他們支付更高的薪酬,并為他們提供比其他員工更高的職業(yè)發(fā)展路徑。
與谷歌(谷歌是字母表公司(Alphabet)旗下的子公司)達成的這項和解協(xié)議上周獲得了加利福尼亞州圣克拉拉縣高等法院法官查爾斯?亞當斯(Charles Adams)的初步批準。他稱該和解協(xié)議是公平、合理的,并且對在 2018 年 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受雇于谷歌加州分公司的至少 6632 名員工這個 “集體” 來說是 “一個不錯的結(jié)果”。
谷歌發(fā)言人考特尼?門奇尼(Courtenay Mencini)周二證實了這項和解協(xié)議,但表示:“我們?nèi)匀徊徽J同有關(guān)我們區(qū)別對待任何人的指控,并且會繼續(xù)致力于公平地為所有員工支付薪酬、進行招聘和評定職級?!?/p>
這起訴訟由安娜?坎圖(Ana Cantu)牽頭,她自稱是墨西哥人,屬于原住民種族,她代表著谷歌公司的西班牙裔、拉丁裔、原住民、美國本土印第安人、美洲印第安人、夏威夷原住民、太平洋島民和阿拉斯加原住民員工提起訴訟。
坎圖說,她在谷歌的人力運營部門和云部門工作了七年,工作表現(xiàn)堪稱模范,但卻一直停留在同一職級,而白人及亞裔同事卻獲得了額外的薪資和晉升機會。
坎圖說,這家總部位于加利福尼亞州山景城的公司將白人和亞裔員工置于比其他員工更高的工作 “職級”,即便大家做的是同樣的工作,而且還對那些提出抱怨的員工克扣加薪和晉升機會。
坎圖說,谷歌的這些行為違反了《加利福尼亞州公平薪酬法》。她于 2021 年 9 月離開了谷歌。
亞當斯法官表示,在坎圖的律師們本月同意將黑人員工排除在擬議的集體訴訟范圍之外后,才達成了這項和解協(xié)議,而這正是谷歌所希望的。
在扣除 700 萬美元的律師費、根據(jù)加利福尼亞州《私人總檢察長法案》與坎圖的索賠相關(guān)的罰款以及其他費用后,和解款項的凈收益總計為 2040 萬美元。
亞當斯法官安排在 9 月 11 日舉行聽證會,以考慮對和解協(xié)議的最終批準。
周二,坎圖的律師們沒有立即回應(yīng)置評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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